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扶持壮大专业化设计公司,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厅制定了《2022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支持制造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扶持壮大专业化设计公司,提升设计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支持重点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主导产业以及服装箱包、美居家居、文体用品、儿童用品、通用专用设备等县域特色产业等领域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专业模具设计制造企业按设计服务类划分,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重点围绕服务我省制造业设计创新的产品设计、品牌设计、时尚设计、服务设计等领域优势设计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申报企业应达到《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1);
2.《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提纲见附件2);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达到《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3);
2.《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创建方案》(提纲见附件4);
(三)申报材料要求。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要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申报材料电子版要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存储为一个PDF格式文档。
四、申报流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和审查,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支持标准和原则
(一)支持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经评估认定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标准的,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支持资金按照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方案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对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培育,支持指导优势制造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工业设计服务企业专业化发展。
(二)各地要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报指导,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按要求编制创建方案,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创建方案》(参考提纲)
3.《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创建方案》(参考提纲)